2026-10-26
我司投资建设的8号线项目,因项目投资额较大,计划申办国家超长期国债、深圳市重大工业投资项目两项惠企政策。由于政策的具体申报涉及文件多且复杂、申办流程较长,且相关的政策项目申办资料审计越发严格。为避免因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准备不足导致不能及时申办相关惠企政策,同时为确保8号线项目能够应享尽享上述惠企政策补贴,拟聘请外部咨询顾问协助申办8号线项目上述惠企政策补贴。兹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
1、项目申报方案制定;
2、协助项目投入凭证发票查找;
3、各项投入数据整理;
4、项目备案;
5、申请资料撰写;
6、申报系统填报;
7、资料整理及胶装;
8、项目答辩及考察辅导;
9、项目审计/验收。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确保项目成功申报的实力。
2、投标人需对项目申报的整个过程进行辅导和协助,直至项目完全结束。
3、招投标双方对在招标过程中了解到的企业相关信息需要进行保密。
4、投标人负责提供有关项目政策咨询、跟进,并第一时间告知招标方相关政府资助项目申报的进展情况,完成申报过程的咨询、后期的审批手续以及协助完成委托事宜的资源支持。
5、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充分理解落实本项目相关的惠企政策条款及相关审计要求,协助招标人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申报,确保招标人应享尽享本项目政策优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状态:投标人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 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政策性资金谋划、咨询类)的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项目公示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所有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人。
三、招标信息
投标人可在网上获取招标信息,了解详细招标内容,具体网址如下: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szsapo.com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2:00
2、投标密封文件递交地点与接收人如下(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密封条密封并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大工业区青松路8号盛波光电科技园;
接收人:王先生13534056770
4、不接收邮件及电子标书文件投标
5、投标文件与报价单需分开密封装袋。
6、答疑联系:
(1)投标资料答疑:
联系人/电话:王先生13534056770/0755-61886866-8253
邮箱:wzhiang@szsapo.com
(2)标的物问题答疑:
联系人/电话:王先生13530516145
邮箱:wronghui@szsapo.com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回
1、保证金:参投标的物投标保证金如下:

2、保证金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账 号:7926 0078 8013 0000 0143
3、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2:00。
4、正常情况下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后的两周内原路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则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原路退回,不计利息;若中标后弃标则没收其保证金。
5、保证金收取、退回联系人:
王先生13534056770/0755-61886866-8253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载明的综合评分表对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亦相同的,技术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七、中标结果公示
1、招标人在评定标工作完成后,按照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
2、公示媒介
开标后投标人可在以下网站查看项目公示信息: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szsapo.com
3、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其他
1、参考国家超长期国债政策规定的项目时长,咨询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为双方签字生效后三年,有售后服务相关条款的,依据相关条款内容适当延长。
2、若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不足三家投标人的,则投标截止时间延后10天;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若之前未有延期过投标截止时间则重新挂网公告10天,若之前已有延期过投标截止时间则可转其他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
3、如中标单位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我司将其扣除投标保证金,顺位下一家进行,或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标。
5、本项目合同付款方式为招标人实际收到政策资金并到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到账金额*费率”支付。
6、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
1、投标文件模板
2、报价单模板
3、资格审查表
4、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